毛毛。真正叫她作毛的原因是她是Amor,不是因為她長了很多毛。
從大學同班四年到畢業還合租公寓一年,我想我們真正開始很靠近是在木柵那老房子裡,我總在下班後去毛毛房間耍賴,跟她討論要怎麼考英文考試還有申請學校,分享約會心得還有接觸過的電影表演書籍音樂。我那時已經開始做小東西餵她吃,泡茶教她生活可以有很多享受跟樂趣。後來我離開台北一年,返鄉讓父母孝敬,我們幾乎沒有見面一整年,直到她說她要去倫敦,我剛好早到幾天,她要來擠我的單人床,要來跟我相依為命在異鄉。我記得她說她感到很安心當她知道我放棄紐約轉戰倫敦,我也很開心在那一年的碩士學位課程裡,我會有一個好朋友來自過去。
那一年我開始當娘,是沒有帶傳統媽媽抱怨的、反之開心滿足於付出的老娘。我練習各樣料理,我只想用好吃的菜騙阿毛來陪我看HOUSE或是LITTLE BRITIAN。我雖然常常抱怨她要拍好多照,但其實心裡是愉快的,她這麼珍惜我的付出,從準備、烹調到擺盤,挑選搭配的飲料或甜點,早起煮豐盛的brunch還要搭配新鮮果泥,我用我的堅持灌溉毛毛,後來我們一邊吃飯一邊討論世局,切磋學業,互相漏氣跟打氣,關心我們彼此在倫敦孤苦無依的生活。我半威脅半請求,希望毛毛可以回倫敦陪我念博士學位,我知道真正的朋友有多少,我知道可以煮飯給心愛的人吃有多珍貴。
毛毛是一個奇怪的女孩,她有很跳的熱力跟不被侷限的想像,我常常被她的提議或想法打敗,我以為我已經是瘋癲,她卻是另一種痴狂,可愛的癡狂。我從認識毛毛到今天,對她最佩服的是她的堅忍,後來被我調侃作老大性格。毛毛以前在大學可以一個人六點爬起來趕公車為了一個在很遠的展覽,堅持去上每一堂托福課程儘管來回要各一小時,努力踏實的讀書累積經驗,與我的捷徑式smartass橋段完全相反。她的堅忍完全是我這種死皮賴臉老么性格沒有的特質,she has my respect。但後來我強迫她不要作老大,阿信般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精神真的不用天天擺出來讓英國的雨澆到發霉,有時候也該要說不,狠狠甩人巴掌。
我喜歡賴著毛毛,她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像是一座湖(當然是綠色的),對我來說,我可以在那裏找到平靜,我可以在那理一葉孤舟緩慢滑行,有時候也可以撲通一聲光溜溜跳下水,她會撐住我的肥腰,讓我仰著凝視天空。我給她我的顏色,她會先慢慢觀查吸收,再慢慢對我注入她的顏色。我記得我曾經對她說過,我只想著自己要吃好穿好玩得開心,她卻一直在關注人文環保社會問題,我常常跟她調侃,出去抗議沒關係,坦克車開出來的時候要快回家,我煮飯等你回來吃。既然老娘沒有那個種跟心力去遊行,我總可以養個小烈士去慷慨激昂地喊聲。如果說我是享樂主義派的浪女,她就是披荊斬棘輩的苦行僧。
說到毛毛的性格,他最大的缺點同時是最大優點是固執,因為固執她完成很多人做不到的事情(苦行僧!),因為固執她也常常吃虧受苦不吭聲,固執到有時候還會跟自己生氣,可愛至極。她跟我一樣有藝術家多愁善感瘋癲無常的感性,不同於我的趕愛敢恨,卻多一分細膩的體貼與關心。我很容易拒人於門外,她卻常常透過門縫告訴我,不能動不動就關門放狗。(雖然我不見得會聽,這也證明我有某一方面的偏執。)我天生就狡詐多謀,我承認我的心魔跟母性一樣強大,可以做壞也可以做好,要做絕也不是問題。毛毛最得我心的一點是她善良,她常常裝壞,但是她的本質是那麼純真的善良,就算有時不免自私,她會以爽朗的態度承認自私的念頭,我想這是一種美德。那股力量使她擁有人群中最搶眼的笑容。
這幾年來我帶她做了一些壞事,當然也做了很多好事。我設想如果我逼迫她去殺人放火,她就會更知道珍惜生命的可貴(喔親愛的,這是隱喻),以致於她會更努力從是她的志業,拯救全人類,保護地球生態,飛向宇宙,浩瀚無垠。我只能說服消費者購買我老闆的百分之百有機產品,藉此支持我個人自私的慾望跟夢想,我也想要給毛毛我的支持,所以她可以完成我有心卻常常無力的使命。
第二年在倫敦,我躲開東區年輕人的活力與頹廢,關在西北邊有錢猶太人社區,我想我是故意要避開以前她住的那個地方,因為有太多回憶。光是看著Penelope裡面的街景,我們兩就手舞足蹈大喊,那是我家巷口,那是旁邊的市集,那是...,那是...,那是毛毛跟我去年的記憶了。
Saturday, December 0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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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Dear Fey Fey,
I managed to write a piece as a response to ur warmth as well as a complementary part of ur article. Plz pamper this baby here: http://www.wretch.cc/blog/YangDonDon/1138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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